政府信息公开
索 引 号: 0005500960/2022-00043 主题分类: 政务信息 发布机构: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日期: 2022-02-21 文  号: 有 效 期:   有 效
名  称: 三河市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三河市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机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2022-02-21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由三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内容组成。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11月1日至202112月31日。可通过三河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san_he.gov.cn)中“三河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下载阅读。如对本报告有疑问,可与三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办公室)联系。(联系地址:三河鼎盛东大街五号,邮编:065200,联系电话:0316-3212078,电子邮箱:sanhexinxi@126.com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我市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国家和省、市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文件要求,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和公众关切,加大政策解读和回应关切力度,推进重大决策和执行公开,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加强公开平台建设,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充分保障人民群众对政府信息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促进法治政府、阳光政府、服务型政府的建设。

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国家和省、市的工作部署,开展好我市政务公开各项工作。从全面深化政务公开工作、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功能、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效能个方面对2021年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提出了新标准、新要求,围绕本年度重点工作,建立“疫情防控”、“乡村振兴”、“重大会议信息公开重大决策信息公开”、“涉农补贴”等专栏,及时回应群众关切热点问题。助推我市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迈上新台阶。

加强工作举措。按照国家和省、市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系列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政策措施。一是制发了《三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河市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考核指标>的通知》(〔2021-5)和《三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河市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责任分工方案>的通知》等文件,指导和部署全市政务公开工作。二是加强培训。定期组织全市信息公开工作人员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等文件、规定。同时,对各单位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更正与解释,避免出现相同错误。三是强化督促。我市严格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合理界定信息公开范围,及时对各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进行督促指导,并加强与各单位分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的沟通联系,促进工作的有序开展,切实做到了积极稳妥,及时、准确公开。同时,要求各单位对拟公开的信息,严格遵守保密规定,按照“谁公开谁审查、谁审查谁负责和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认真把关,做到任务明确、责任到位,全方位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三)加强政府信息管理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进一步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发布机制、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机制、政府信息公开协调机制和政府信息公开动态调整机制。优化政务公开依申请公开制度。结合本年度工作重点,及时调整主动公开目录,做好各部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监督工作,保证各栏目信息动态更新。

)加强政民互动交流。扩大政民互动推进公众参与。在市政府门户网站搭建统一互动交流平台,开通“市长信箱”“意见征集”“监督投诉”等互动交流栏目,围绕政府重点工作和公众关注热点,拓展政府互动交流覆盖面,接受公众建言献策和情况反映,征集公众意见建议,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实现政府与公众的良性互动。2021年,回复依申请公开事项174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0

0

69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12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09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141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62

9

0

0

0

0

   17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

0

0

0

0

0

4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0

0

0

0

0

0

1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1

0

0

0

0

0

1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44

9

0

0

0

0

    153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七)总计

    165

9

0

0

0

0

    17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1

0

0

0

0

0

1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4

1

1

2

8

7

0

0

0

7

0

1

0

3

4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是: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还不够全面,指导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力度还不强,政府信息申请公开办理联动机制还不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规范建设有待持续加强等等。

2022年,我市将继续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充分发挥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切实转变工作方式,加大工作力度,努力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是推动公开内容从依申请公开向主动公开转变。进一步推动信息载体以文字为主向多元化发展转变,进一步推动发布机制从高效履职向精准供给转变,增强政务公开的针对性、实效性。

二是探索依申请公开联合办理机制。合理整合分配现有行政资源,引导群众“最多向一个行政机关申请”,实现“最多一个行政机关办理”最大限度降低全市因依申请公开引发的败诉风险。正确引导申请人作出直接、高效的申请。

三是强化政务公开体系。围绕政府网站和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建设,优化页面设置和检索功能,落实运营和管理责任,突出政府网站和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的主渠道属性。加强政务新媒体平台使用和日常管理,落实专人管理、运营和维护,确保运转有序、安全可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三河市人民政府 
                                                             2022年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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